2012年10月1日 星期一

101.10.02人事室報告

爾來有老師詢問有關教師得否參與直銷之規定,爰重申有關公立學校未兼行政教師不得參與多層次傳銷事業規定乙案。
另有關教師兼職之相關規定,請參閱「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相關解釋彙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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