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8日 星期四

100.09.08人事主任報告

討論99學年度退休人員紀念品結餘款處理方式。
一、99學年度本校退休人員9人,依本校互助辦法規定致贈退休人員每人純金戒指2只(每只純金兩錢重)乙案,因價差問題,致所收之金額尚有結餘1千餘元,換算每人應退13元。
二、經與會人員討論結果,決議分為退款及捐贈(本校慈愛基金)2種,並以書面調查個人意願後施行。
三、惟經部分同仁表示對捐贈單位仍有不同之想法,為尊重同仁意見,爰不另調查捐贈方式,一律採行退款方式處理,以杜爭議,並方便總務處之後續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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