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三)放學前請繳交班級用餐人數調查。教職員工(可選擇全繳或月繳)與教師子弟(全繳)用餐調查則於2/18(五)前繳交給午餐執秘,如須事先扣掉用餐日期,請在備註欄加以說明,或在三天前告知營養師或午餐執秘。
二、經濟弱勢學生午餐費申請表請至午餐執秘辦公桌上拿取所需份數。
1.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與失業者,請影印證明文件(單親補助證已取消,均改用證明文件),附在申請表後方,在正面左上角以釘書針斜釘固定,
2. 家庭突遭變故者,請導師簽註說明家庭詳細狀況,申請表此次未加上就讀本校的兄弟姊妹的調查,如有兄弟姊妹就讀本校,煩請老師加以說明,並協助告知其導師亦可提出申請,以免向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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